批准文号: | 锡政拆通(2012)第7号 |
登记日期: | 2013/7/4 14:16:08 |
拆迁地址: | 滨湖区雪浪街道永福新村等 |
拆迁范围: | 住宅:滨湖区雪浪街道永福新村:70#-82#(连号)、86#-90#(连号)、92#—97#(连号);滨湖区雪浪街道堰头:15#-33#(连号)、36#-39#(连号)、41#、43#、46#-50#(连号)、54#-56#(连号)、60#、63#、65#-73#(连号)、76#-78#(连号);堰头无号8间;非住宅:1、无锡市宏达光电有限公司;2、南泉苗圃场;3、无锡市南泉百达铸造厂;4、无锡市永皓科技有限公司;5、无锡市南奥轻化机械有限公司;6、无锡明捷特发电机有限公司;7、无锡市华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8、无锡市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9、无锡市南泉大明化工机械厂;10、无锡市成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1、无锡市恒发化机装备有限公司;12、无锡市湖秀塑料厂;13、南泉村委风棚间;14、无锡市恒鑫石化装备厂;15、无锡市新云机械厂;16、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 |
拆迁内容: |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内被拆除住宅房屋的产权调换房源为方泉苑(期房) 二、拆迁范围内被拆迁非住宅房屋不作产权调换,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 三、该项目拆迁人为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由无锡万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拆迁,由无锡正大房地产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评估工作。 四、拆迁补偿安置范围(坐落于以下地址门号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住宅:滨湖区雪浪街道永福新村:70#-82#(连号)、86#-90#(连号)、92#—97#(连号);滨湖区雪浪街道堰头:15#-33#(连号)、36#-39#(连号)、41#、43#、46#-50#(连号)、54#-56#(连号)、60#、63#、65#-73#(连号)、76#-78#(连号);堰头无号8间;非住宅:1、无锡市宏达光电有限公司;2、南泉苗圃场;3、无锡市南泉百达铸造厂;4、无锡市永皓科技有限公司;5、无锡市南奥轻化机械有限公司;6、无锡明捷特发电机有限公司;7、无锡市华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8、无锡市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9、无锡市南泉大明化工机械厂;10、无锡市成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1、无锡市恒发化机装备有限公司;12、无锡市湖秀塑料厂;13、南泉村委风棚间;14、无锡市恒鑫石化装备厂;15、无锡市新云机械厂;16、无锡第二塑料厂有限公司。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如对上述《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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