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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

批准文号: 锡拆办停函(2011)第13号
登记日期: 2011/3/24 0:00:00
拆迁地址: 落霞桥、蠡河口、华清路等
拆迁范围: 【 锡拆办停函(2011)第13号附页 】落霞桥:10号—30号(连号)、30号-1、32号、66号—77号(连号)、无号5户;蠡河口:9号—13号(连号)、16号、17号、26号、27号、31号、31号-1、32号、32号-1;华清路:无号2户。华清路162号:无锡华誉电器有限公司;华清路168号:无锡市天瑞机械有限公司;华清路200号:无锡市永昌压力仪表有限公司,无锡市华庄保健所;华清路152号:无锡市南方冶金设备厂(部分);华清路148号:无锡大力起重机械厂(无锡大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华清路132号: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华清路138号:无锡市信一纺织器材厂(无锡信一底布有限公司)(部分);无号:政隆建材有限公司;无号:无锡桢阳建材经营部(焦桢阳);南张社区生产用房。均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范围内的所有构(建)筑物。
拆迁内容:          关于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函             锡拆办停函(2011)第13号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滨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规划局选字第3202112010B003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经无锡太湖城管理委员会申请,我办同意将蠡河一期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整理项目定点范围内的地段门号及单位列入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范围(详细地址见附页)。根据《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锡政发[2004]第363号)第四条规定,为确保建设工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请贵局在接函后,停止办理上述范围内的:(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3)审批改变房屋、土地用途;(4)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5)核发工商营业执照;(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手续。   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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