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锡建停函(2011)第0002号 |
登记日期: | 2011/3/16 0:00:00 |
拆迁地址: | 撤消对人民中路97-A的拆迁限制 |
拆迁范围: | 撤消对人民中路97-A的拆迁限制。 |
拆迁内容: | 关于取消暂停办理房屋拆迁有关手续的函 锡建停函(2011)第0002号 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根据地字第32020120080021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经无锡市城市崇安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我办于二○○七年四月三日同意将修复小娄巷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定点范围内的地段门号及单位列入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范围。现根据拆迁人的申请,人民中路97号(部分)为佳福大厦的附属用房,现已拆除,且人民中路97-A(南京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不在该项目的拆迁范围。请贵局在接函后,恢复办理该门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买卖、交换、继承析产、赠与、抵押、出租、土地转让、户口等手续。 无锡市建设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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