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锡拆办停函(2011)第12号 |
登记日期: | 2011/3/4 0:00:00 |
拆迁地址: | 石塘村下曹巷、中巷、横街上、大树下、石塘街、河头场、东码头等 |
拆迁范围: | 【 锡拆办停函(2011)第12号附页 】石塘村下曹巷:6号—39号、43号、44号、52号—84号、3户无号;石塘村中巷:1号—59号、10户无号;石塘村横街上:1号—68号、18户无号;石塘村大树下:1号—16号、20号—59号、33户无号; 石塘村河头场:1号—17号、21号—29号、9户无号;石塘村石塘街:2号—13号、25号—38号、52号—62号、64号、11户无号;石塘村东码头:1号—38号、12户无号;石塘村石塘新村:56号—64号;无锡市石塘社区集体用房共13处。均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范围内的所有构(建)筑物。 |
拆迁内容: | 关于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函 锡拆办停函(2011)第12号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滨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规划局锡规滨临地许(2011)第00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经无锡山水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我办同意将高浪西路与金石路交叉口东北侧区域基础设施整理项目定点范围内的地段门号及单位列入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范围(详细地址见附页)。根据《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锡政发[2004]第363号)第四条规定,为确保建设工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请贵局在接函后,停止办理上述范围内的:(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3)审批改变房屋、土地用途;(4)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5)核发工商营业执照;(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手续。 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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