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锡拆办停函(2011)第0007号 |
登记日期: | 2011/11/28 0:00:00 |
拆迁地址: | 取消对无锡裕昌汽车部件工业有限公司的限制 |
拆迁范围: | 原拆迁范围内的无锡裕昌汽车部件工业有限公司为租赁单位,并非产权单位,该门号解冻。 |
拆迁内容: | 关于取消暂停办理房屋拆迁有关手续的函 锡拆办停函(2011)第0007号 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滨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规划局选字第3202112010B003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经无锡太湖城管理委员会申请,我办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同意于将蠡河三期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整理项目定点范围内的地段门号及单位列入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范围。现根据拆迁人申请,原拆迁范围内的无锡裕昌汽车部件工业有限公司为租赁单位,并非产权单位,故申请该门号解冻。请贵局接函后,恢复办理上述范围内的下列有关手续:(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3)审批改变房屋、土地用途;(4)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5)核发工商营业执照;(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手续。 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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