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锡建停函(2011)第0013号 |
登记日期: | 2011/10/25 0:00:00 |
拆迁地址: | 解除塘南新村、塘南路、塘南一支路等部分拆迁 |
拆迁范围: | 锡建停函(2011)第0013号限制函中的项目已经竣工通车,所有拆迁范围内的构建筑物已经拆除,包括塘南新村10号、11号、13号、14号;塘南路2号、38号、65号;塘南一支路1号、1号-1等所涉及部分拆迁门号解冻。 |
拆迁内容: | 关于取消暂停办理房屋拆迁有关手续的函 锡建停函(2011)第0013号 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根据锡规地许(2003)第59号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我局于二○○三年八月四日同意将塘南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定点范围内的地段门号及单位列入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范围。现经拆迁人的申请,该项目已经竣工通车,所有拆迁范围内的构建筑物已经拆除,故申请包括塘南新村10号、11号、13号、14号;塘南路2号、38号、65号;塘南一支路1号、1号-1等所涉及部分拆迁门号的解冻。请贵局在接函后,恢复办理该门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买卖、交换、继承析产、赠与、抵押、出租、土地转让、户口等手续。 无锡市建设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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