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锡拆办停函(2011)第43号 |
登记日期: | 2011/6/9 0:00:00 |
拆迁地址: | 黄泥头 |
拆迁范围: | 【 锡拆办停函(2011)第43号附页 】黄泥头:1号~37号、71号一84号、195号、226号~240号、266号~277号、318号、373号~411号、479号一528号。石人桥:98号—101号;黄泥头147号:无锡市嘉天纺织品有限公司。均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地块图)范围内的所有构(建)筑物。 |
拆迁内容: | 关于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函 锡拆办停函(2011)第43号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崇安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规划局选字第32020120100007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经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申请,我办同意将通沙路(解放环路一江海路)项目定点范围内的地段门号及单位列入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范围(详细地址见附页)。根据《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锡政发[2004]第363号)第四条规定,为确保建设工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请贵局在接函后,停止办理上述范围内的:(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3)审批改变房屋、土地用途;(4)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5)核发工商营业执照;(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手续。 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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